推荐给好友
收藏本页
一、前不久,在北京宣武区的一个居民小区重出现了一张“悬赏告示”,这张告示提出,希望目击者能挺身作证,当事人一定会给于报酬。此后,围绕着这张“悬赏告示”发生了两起诉讼。这是本事第一次在民事案件的审判中出现“悬赏取证”的做法。事情是这样的,案件的当事人是同主在小区中的杨女士和刘女士,今年5月28日晚,双方相遇在小区的门口,因为话不投机吵了起来,由于是下班时间,激烈的争吵引来了很多邻居的围观。此后,杨女士先后两次在事发地点帖出了告示,告示上称,5月28日18时40分许,在此发生一起拦路打人事件,本人被一60多岁的女人当众殴打,漫骂及人身攻击,本人对此要采取法律手段讨会公道,决不允许这种霸道行径横行一方,恳请在场邻居将所见所闻到的一切反映给法庭,自己将给予酬谢。不久,杨女士果将刘女士告上了法庭,并出据了证人证言。但刘女士认为,杨女士在小区贴出告示,是在名目张胆收买证人,干扰司法公正。
问题:谈谈你对悬赏取证的合法性的认识。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认为正确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述准确;
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要求800—1000字。
二、应届毕业生张某参加了今年某省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的是该省某县委办公室的经济管理职位,张某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在近百名竞争者中名列前茅,可在随后的体检中却被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人事局最终以张某体检不合格为由拒绝录用。经多次交涉无果后,无奈之中,张某不得已一纸诉状递到法院,状告人事部门“歧视乙肝患者”。
按照国内现行《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了不能献血或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和保育工作外,并不能视为现症肝炎病人处理。张某只是一名普通的携带者,并且现行劳动人事法规和规章对此也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根据医学专家介绍,乙肝跟丙肝的传染途径截然不同,乙肝通过血液传播,主要是医源{本文出自:www.zhonguokw.cn中 国 考 网.cn}性的和母婴传播(目前已得到有效控制),而不象甲肝那样,通过消化道传播。因此,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入学、工作显然是不妥的。
据报道,目前我国有乙肝病毒携带者1.2亿人,无处不在的歧视性的强制乙肝两对半和乙肝表面抗原检测,使1.2 亿人象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他们的生存权、受教育权、劳动权受到严重侵犯。
另据报道,仅2004年上半年,已经发生了三起因为携带乙肝病毒找不到工作而自杀的事件。
有关法律专家认为:“我国《宪法》赋予了公民自由 [1]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