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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组建的国家公务员局而言,积极实施公务员法、不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依然是其首要职责 公务员法实施中一些“硬骨头”,譬如公务员分类管理、职位聘任制管理、公务员能力建设等,正等待着这个新机构去“啃” 改革开放30年,如果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比做一个面,那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就可以看作一条不曾间断的线,而建立与推行公务员制度则是其中一个光彩夺目的点。 20年前组建的人事部,建立与推行公务员制度是其首要职责,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出台与实施以来的一系列成果,构成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精彩篇章。20年后的今天,对新组建的国家公务员局而言,积极实施公务员法、不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依然是其首要职责。值得关注的是,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的国家公务员局,并不是简单地新设立一个部门,而是在探索大部门体制的框架下来实施公务员法的新机构。其职责界定与履行职责的方式,将发生相应变化。 从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可以看出,国家公务员局的职责基本上是在原国家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职责的基础上演化拓展而来。 虽然,国家公务员局的职责大体相当于原人事部一个内设机构的职责,但其职责定位却更加核心化。国家公务员局的5个内设机构也相当精练,综合司、职位管理司、考试录用司、考核奖惩司、培训监督司,更加集中于公务员管理的关键环节。可以预见,国家公务员局成立后的任务并不轻松。公务员法实施中的一些“硬骨头”,如公务员分类管理、职位聘任制管理、公务员能力建设等,正等待着这个新机构去“啃”。 当然,也应该看到,国家[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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