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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晚上连续玩转两个酒吧,结果在一家同性恋酒吧内,因为对方一个不正常的“媚眼”,抄起酒瓶就将对方脑袋砸破。随着南京酒吧数量激增,类似的寻衅滋事事件也在增多。社会学家建议酒吧“限量供酒”。
一个“媚眼”引发群殴
2005年9月12日凌晨2点左右,韩军(化名)和朋友从一酒吧出来后,打车到秦淮区一家酒吧接着喝酒。韩说,他当时并不知晓那家酒吧是大家默认的“同性恋酒吧”,而且自己也不是同性恋。和朋友喝了五六瓶啤酒后,韩军发现后面三个男青年中最瘦的一个男孩在向他抛媚眼。“看什么看?”韩问道。韩并未听懂对方另外两名男青年的南京话回答。这时,与韩一道的朋友拿起啤酒瓶朝那个抛媚眼的男孩砸去。最终引发一场群殴,啤酒瓶、拳头、椅子全用上了。一行人被警方带回后,韩说:“我很后悔,如果不是酒喝多了,也许就不会打伤人。”
为脱衣跳舞捅伤保安
2005年8月16日晚11时许,陈成(化名)和朋友在某酒吧包间内跳舞娱乐,乘着酒性,陈和朋友干脆脱光了上衣,兴致勃勃之时,酒吧工作人员前来劝阻。然而,陈成等人不仅拒绝工作人员的劝阻,还殴打对方。“激战”中,陈手持一把弹簧刀将酒吧保安腹部和右臀部捅伤,经理助理的左大腿也被刺伤。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结果为:保安重伤,经理助理轻微伤。陈成辩称,酒后冲动与保安发生争执,在混乱中出于自我保护才持刀刺伤人。秦淮区法院审理后,判处陈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醉酒后寻衅滋事者多
2005年7月13日零时许,张某谈完一笔生意后,携女友来到某酒吧一条街娱乐。在一家酒吧内,张因女友劝阻他少饮酒而不悦,随手将酒吧内用来装饰的一件艺术品砸到地上,结果他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刑拘。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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